(2017)湘0581执366号
裁判日期: 2017-05-22
公开日期: 2017-06-16
案件名称
武冈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张绍德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武冈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冈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81执366号申请执行人武冈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定代表人赵文君,男,该社理事长。被执行人张绍德,男,1952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武冈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张绍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武冈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湘0581民督5号支付令于2017年5月22日通过撤回申请方式执结。执 行 员 李常玉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代理书记员 彭 向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