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闽0982民初189号

裁判日期: 2017-05-22

公开日期: 2017-08-11

案件名称

章汉相与洪建芬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福鼎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章汉相,洪建芬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闽0982民初189号原告:章汉相,男,1982年5月30日出生,汉族,住福鼎市,被告:洪建芬,女,1971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鼎市,原告章汉相与被告洪建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章汉相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洪建芬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章汉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000元;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洪建芬于2016年8月14日向原告借款15000元,口头约定一个月内还清。借款后,被告仅支付了600元的利息,借款本金至今未还。被告洪建芬未作答辩。原告章汉相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借条一张,以此证明被告于2016年8月14日向原告借款15000元的事实。被告洪建芬在诉讼中未提供证据材料。本院认为,被告洪建芬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原告提供的借条为原件,且对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该借条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该借条上已载明借贷双方为本案原、被告;借款金额为15000元;月利率为2.5%;借款时间为2016年8月14日;可以证明洪建芬于2016年8月14日向章汉相借款15000元、双方约定月利率为2.5%的事实。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被告洪建芬于2016年8月14日向原告章汉相借款15000元、双方约定月利率为2.5%。事后,被告洪建芬仅支付给原告600元利息,拖欠原告借款本金及其余利息至今。为此,原告于2017年1月12日诉至本院。综上所述,本院认为,被告洪建芬向原告章汉相借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至今仍拖欠原告借款本息,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原告仅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被告洪建芬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洪建芬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章汉相借款本金1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75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案件受理费缴纳办法:到本院领取省财政厅印制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缴费通知书,至迟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预交到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 判 长  叶昌杰审 判 员  金作为人民陪审员  黄尔孝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张思薇附:本案适用的主要法律条文及申请执行提示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PAGE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