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桂0502执120号

裁判日期: 2017-05-22

公开日期: 2017-06-09

案件名称

李清华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502执120号北海嘉莱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李清华与北海嘉莱度假酒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北海嘉莱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按照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北劳人仲字[2016]第370号仲裁裁决书的规定向北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缴纳了李清华的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医疗保险费。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