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602执603号
裁判日期: 2017-05-22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刘岳福与被执行人刘树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02执603号刘岳福、刘树春本院执行的刘岳福申请刘树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审判长 付 锋审判员 谭余粮审判员 聂登高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徐 铭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