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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2071民初6149-6158号

裁判日期: 2017-05-22

公开日期: 2017-06-26

案件名称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中山市好世界酒店、谢添来著作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中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山市好世界酒店,谢添来

案由

著作权权属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2071民初6149-6158号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商务楼4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4K。法定代表人:邹建华,该协会总干事。委托代理人:肖桂娥,广东辅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山市好世界酒店,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21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XJ。代表人:谢添来。被告:谢添来,男,1948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龙川县,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被告中山市好世界酒店、谢添来著作权权属纠纷等十案,本院于2017年4月11日立案。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于2017年5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是自由处分其诉讼权利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撤诉。案件受理费每案50元,分别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负担。审 判 长  曹慧星人民陪审员  黄丹民人民陪审员  严 清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冯瀚杰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