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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104执恢291号

裁判日期: 2017-05-22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袁锦与季宏图、季磊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苏0104执恢291号申请执行人袁锦与被执行人季宏图、季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季宏图()、季磊()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