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0204执462号
裁判日期: 2017-05-22
公开日期: 2017-08-21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宋承玉与被执行人宋承海继承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宋承玉,宋承海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辽0204执462号申请执行人:宋承玉。被执行人:宋承海。申请执行人宋承玉与被执行人宋承海继承纠纷一案,业经本院审理终结,并于2016年12月28日作出(2016)辽0204民初6272号民事调解,且已发生法律效力。2017年1月6日本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宋承玉已2017年5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宋承玉撤回对本院(2016)辽0204民初627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刘丽代理审判员 冯哲代理审判员 金龙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殷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