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豫1423刑初88号

裁判日期: 2017-05-22

公开日期: 2017-07-11

案件名称

徐某某、姜某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宁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陵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徐某某,姜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