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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203执恢92号

裁判日期: 2017-05-22

公开日期: 2017-06-07

案件名称

王宏亮与株洲市芦淞区建鑫机械厂劳动争议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03执恢92号申请执行人王宏亮,男,1990年3月7日生,汉族,住湖南省醴陵市板杉乡。被执行人株洲市芦淞区建鑫机械厂,住所地:株洲市芦淞区。法定代表人:张任明。王宏亮与株洲市芦淞区建鑫机械厂劳动争议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