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102执1281号
裁判日期: 2017-05-22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唐某与被执行人蒋某某、孙某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102执1281号申请执行人唐某,女。法定代理人唐某某,男。被执行人蒋某某,男。被执行人孙某某,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唐某与被执行人蒋某某、孙某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的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湘11民终2051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蒋某某、孙某某已履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湘11民终2051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