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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6执873号

裁判日期: 2017-05-22

公开日期: 2017-05-31

案件名称

韩淑芳、郭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873号申请执行人:韩淑芳,女,1939年1月23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红桥区。被执行人:郭靓,男,1985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红桥区。申请执行人韩淑芳与被执行人郭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6民初824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王 刚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方仁杰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