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6执873号
裁判日期: 2017-05-22
公开日期: 2017-05-31
案件名称
韩淑芳、郭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873号申请执行人:韩淑芳,女,1939年1月23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红桥区。被执行人:郭靓,男,1985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红桥区。申请执行人韩淑芳与被执行人郭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6民初824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王 刚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方仁杰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