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0112执1694号
裁判日期: 2017-05-22
公开日期: 2018-01-30
案件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华路支行与官永宏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陕0112执1694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华路支行、官永宏: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华路支行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西雁证执字第299号强制执行证书申请执行官永宏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488900.56元,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2016)西雁证执字第299号强制执行证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