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0826执354号
裁判日期: 2017-05-22
公开日期: 2017-06-02
案件名称
李香芝与孙闯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桦川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桦川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香芝,孙闯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桦川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826执354号申请执行人李香芝,女,1964年9月17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桦川县。被执行人孙闯,男,1979年2月23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桦川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香芝与被执行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外出打工,下落不详,且无可供执行财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黑0826民初2807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井东审判员 张 悦审判员 彭玉波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王天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