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晋0823执299号

裁判日期: 2017-05-22

公开日期: 2017-11-17

案件名称

申请人王忠信与被执行人相临州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闻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闻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忠信,相临州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闻喜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晋0823执299号申请人:王忠信,男,汉族。被执行人:相临州,男,汉族。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王忠信与被执行人相临州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闻喜县益群食品有限公司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相临州(身份证明******************)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执行员  陈拥军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韩 洲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