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0626执608号

裁判日期: 2017-05-22

公开日期: 2017-07-06

案件名称

胡利美申请胡桂芳机动车交通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平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平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26执608号胡利美;胡桂芳本院执行的胡利美申请胡桂芳机动车交通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胡桂芳自动履行,执行金额32000元(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