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626执608号
裁判日期: 2017-05-22
公开日期: 2017-07-06
案件名称
胡利美申请胡桂芳机动车交通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平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平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26执608号胡利美;胡桂芳本院执行的胡利美申请胡桂芳机动车交通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胡桂芳自动履行,执行金额32000元(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