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303执358号
裁判日期: 2017-05-22
公开日期: 2017-09-03
案件名称
申请人苏瑞敏与被执行人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1303执358号苏瑞敏:本院受理你申请执行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现已履行完毕,履行执行费335元,诉讼费347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申请人苏瑞敏申请执行的本院(2016)豫1303民初字520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