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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晋0802民初609号

裁判日期: 2017-05-22

公开日期: 2017-12-22

案件名称

李青虎与山西华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运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青虎,山西华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晋0802民初609号原告:李青虎,男。被告:山西华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李青虎与山西华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2月18日立案。2017年5月10日经传票传唤,原告李青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李青虎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320元,减半收取计160元,由原告李青虎负担。审判员  王圣发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冯思舵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