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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202执恢86号

裁判日期: 2017-05-22

公开日期: 2017-06-16

案件名称

曾宥铭与株洲市路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余正泉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02执恢86号申请执行人曾宥铭,男,汉族,1996年6月25日出生。被执行人余正泉,男,汉族,1975年1月11日出生。被执行人株洲市路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株洲市荷塘区水仙路3号。法定代表人余正泉。我院于2017年5月8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曾宥铭与被执行人株洲市路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余正泉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7年4月28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 判 长 文 辉审 判 员 韩 涛代理审判员 易 阳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罗中明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