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521执192号
裁判日期: 2017-05-21
公开日期: 2017-05-24
案件名称
朱明春、常志斌健康权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集贤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集贤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0521执192号朱明春、常志斌:朱明春申请执行常志斌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据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2016)黑0521民初164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的内容和申请人的申请,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常志斌于2017年4月10日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