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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521执192号

裁判日期: 2017-05-21

公开日期: 2017-05-24

案件名称

朱明春、常志斌健康权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集贤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集贤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0521执192号朱明春、常志斌:朱明春申请执行常志斌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据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2016)黑0521民初164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的内容和申请人的申请,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常志斌于2017年4月10日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