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382执426号
裁判日期: 2017-05-21
公开日期: 2018-01-12
案件名称
鲁俊芳申请执行关德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密山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密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鲁俊芳,关德风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382执426号申请执行人:鲁俊芳,女,1968年2月19日生,汉族,住所地密山市。被执行人:关德风,女,1978年11月13日生,汉族,现住所地密山市。本院在执行鲁俊芳与关德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鲁俊芳以双方自行和解为由,于2017年4月2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7)黑0382执42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吕国祥审 判 员 宋清江审 判 员 张海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一日书记员代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