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02执恢28号
裁判日期: 2017-05-20
公开日期: 2017-07-25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吴晓菊与被执行人湖南省第一纸版厂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邵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7)湘0502执恢28号吴晓菊、湖南省第一纸版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吴晓菊与被执行人湖南省第一纸版厂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责任纠纷一案,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已实施了执行行为,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程序结束。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 波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日书记员 黄家豪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