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0104执4820号
裁判日期: 2017-05-20
公开日期: 2017-10-11
案件名称
南京博客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决定书
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苏0104执4820号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南京博客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已依法将被执行人南京博客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被执行人南京博客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已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南京博客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