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02执恢82号
裁判日期: 2017-05-20
公开日期: 2017-07-25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刘晨志与被执行人高文武、何公平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邵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7)湘0502执恢82号刘晨志、高文武、何公平: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刘晨志与被执行人高文武、何公平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已实施了执行行为,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程序结束。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 波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日书记员 黄家豪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