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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02执恢82号

裁判日期: 2017-05-20

公开日期: 2017-07-25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刘晨志与被执行人高文武、何公平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邵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7)湘0502执恢82号刘晨志、高文武、何公平: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刘晨志与被执行人高文武、何公平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已实施了执行行为,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程序结束。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 波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日书记员 黄家豪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