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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185民初2227号

裁判日期: 2017-05-20

公开日期: 2017-11-17

案件名称

郑州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河南省荥阳市中州建筑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登封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登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郑州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省荥阳市中州建筑公司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185民初2227号原告:郑州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登封市颖河路中段。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55531828604。法定代表人:吕发亮。该公司总经理。被告:河南省荥阳市中州建筑公司,住所地,荥阳市向阳街中段西侧,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270651517XL。法定代表人:李广田,该公司总经理。原告郑州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省荥阳市中州建筑公司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1日立案。2017年5月8日郑州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郑州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诉处理。本案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郑州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审判员  韩绍锋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日书记员  黄晓栋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