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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823民初360号

裁判日期: 2017-05-20

公开日期: 2017-07-10

案件名称

黄某与姚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遂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遂溪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某,姚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粤0823民初360号原告黄某,男,1967年6月2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遂溪县。被告姚某,女,1976年6月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遂溪县。案由:离婚纠纷。原告黄某诉称:原告黄某与被告姚某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双方没有生育儿女。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没有共同话题,没能建立夫妻感情,矛盾加大,无法继续生活。现请求法院判决:1、原告黄某与被告姚某离婚。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黄某与被告姚某离婚。二、本案受理费150元,由原告黄某负担。经审查,该协议符合自愿、合法原则,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判员  吴建峰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日书记员  刘岳锋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