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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202执614号

裁判日期: 2017-05-20

公开日期: 2017-06-14

案件名称

茶陵县福磊石业有限公司、茶陵县东山佳宏石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02执614号申请执行人茶陵县福磊石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茶陵县。法定代表人陈建斌,系该公司董事长。申请执行人茶陵县东山佳宏石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茶陵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彭荣华,系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法定代表人朱飚,系该公司董事长。我院于2017年4月21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茶陵县福磊石业有限公司、茶陵县东山佳宏石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7年5月20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员 舒 睿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日书记员 尹笔珩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