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云0702民初162号

裁判日期: 2017-05-02

公开日期: 2018-08-03

案件名称

杨凤林与刘学彬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丽江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凤林,刘学彬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云0702民初162号原告:杨凤林,女,1964年8月16日生,汉族,大专文化,玉龙县国税局职工,现住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杨亚鹏,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刘学彬,男,1967年12月23日生,汉族,大专文化,个体,户籍地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现住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原告杨凤林诉被告刘学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4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代理人杨亚鹏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刘学彬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故本案作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剩余本金10万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利息35332元(其中2015年11月5日至2016年3月22日的利息为15332元,2016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14日的利息为20000元);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15年11月5日,被告以朋友需周转资金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0万元,并向原告出具了借款20万元的借条一张,该借条载明借款利息按年息20%计算,按月支付利息,借款期限自2015年11月5日至2016年12月5日。借款后,被告没有按照借条约定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原告便多次要求被告归还借款,被告于2016年3月22日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10万元,但一直未支付任何利息。后原告多次打电话催促被告归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但被告均以暂时没钱归还为由拒绝归还借款,原告多次催促无果诉至法院。原告为证明诉讼主张,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材料:1.身份证,拟证明原告的身份情况;2.借条一份,拟证明被告于2015年11月5日向原告出具的借条,载明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0万元,借款利息按年利息20%计算,按月支付利息,借款期限自2015年11月5日至2016年12月5日。3.丽江市古城区农村信用社卡交易对账单,拟证明被告于2016年3月22日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4.短信截图,拟证明原告因病住院多次向被告追要欠款,被告推诿拖延时间拒绝还款。被告刘学彬未到庭也未提交书面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本院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予以确认,该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根据审查认定的证据及当事人的陈述,本院确认如下法律事实:2015年11月5日,被告向原告借款20万元,并向原告出具了借款20万元的借条,约定年利息20%,按月支付利息,借款期限自2015年11月5日至2016年12月5日。被告于2016年3月22日通过银行转账归还了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后一直未归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原告多次催促未果诉至本院。本院认为,被告向原告借款并出具借条的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约定的还款期限还款,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的诉请依法应当予以支持。原被告双方约定年利率为20%,符合法律规定,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的诉请依法应予以支持,故本院支持被告支付2015年11月5日至2016年3月22日期间共138天20万借款的利息15123元(以年利率20%计算),2016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14日共356天10万元的利息19507元(以年利率20%)。综上,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限被告刘学彬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原告杨凤林借款100000元。二、限被告刘学彬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借款利息3463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7元,减半收取计1504元,由被告刘学彬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和晓琴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书记员  王晓凤【本判决生效后,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