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281执694号
裁判日期: 2017-05-02
公开日期: 2017-05-05
案件名称
田立敬、解欣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胶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田立敬,解欣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281执694号申请执行人:田立敬,男,1964年4月17日生,汉族,住胶州市。被执行人:解欣,男,1990年4月27日生,汉族,住胶州市。申请执行人田立敬与被执行人解欣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胶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281民初796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经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胶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281民初796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杨瑞国审 判 员 秦 涛代理审判员 袁明芳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书 记 员 杨吉庆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