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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赣11刑辖7号

裁判日期: 2017-05-02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王某、张某1、张某2、江某等人涉嫌诈骗罪、故意伤害罪指定管辖决定书

法院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西省上饶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7)赣11刑辖7号上饶市德兴市人民法院:被告人王某、张某1、张某2、江某等人涉嫌诈骗罪、故意伤害罪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由你院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此案。你院收到此决定书后,即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