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赣11刑辖7号
裁判日期: 2017-05-02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王某、张某1、张某2、江某等人涉嫌诈骗罪、故意伤害罪指定管辖决定书
法院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西省上饶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7)赣11刑辖7号上饶市德兴市人民法院:被告人王某、张某1、张某2、江某等人涉嫌诈骗罪、故意伤害罪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由你院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此案。你院收到此决定书后,即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