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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721执653号

裁判日期: 2017-05-02

公开日期: 2017-09-12

案件名称

于富伟与耿大勇民间借纠纷一案纳入失信人执行决定书

法院

西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豫1721执653号本院在执行于富伟与耿大勇民间借纠纷一案,经查,耿大勇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之规定,决定如下:耿大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西平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