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121执822号
裁判日期: 2017-05-02
公开日期: 2017-07-01
案件名称
湖南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矜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121执822号湖南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矜蓂:本院执行的湖南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王矜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王矜蓂自动履行,执行金额全部到位,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彭海平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书记员 申 露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