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225执恢13号
裁判日期: 2017-05-02
公开日期: 2017-06-06
案件名称
会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张某征收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会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会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25执恢13号会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你单位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某违反计划生育一案,本院依照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已依法执行完毕,在执行过程中,已收取如下费用:1、标的款3.5万元;2、诉讼费0元;3、执行费0元;4、其他费用0元。现依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