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0929民初1845号
裁判日期: 2017-05-02
公开日期: 2017-06-14
案件名称
张松印与陈建阳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献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献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松印,陈建阳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冀0929民初1845号原告:张松印,男,1967年7月5日出生。被告:陈建阳,男,1980年2月19日生。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光光,男,1984年10月7日生。不公开理由:调解。审判员 钱 英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书记员 李昭蕊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