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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冀0929民初1845号

裁判日期: 2017-05-02

公开日期: 2017-06-14

案件名称

张松印与陈建阳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献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献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松印,陈建阳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冀0929民初1845号原告:张松印,男,1967年7月5日出生。被告:陈建阳,男,1980年2月19日生。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光光,男,1984年10月7日生。不公开理由:调解。审判员 钱 英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书记员 李昭蕊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