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0231执879号
裁判日期: 2017-05-02
公开日期: 2017-05-26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刘秀文与被执行人拜泉县金域时代购物广场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拜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拜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刘秀文,拜泉县金域时代购物广场,刘秀文,拜泉县金域时代购物广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231执879号申请执行人:刘秀文,女,1970年9月19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拜泉县拜泉镇东风街。被执行人:拜泉县金域时代购物广场,组织机构代码-066084462,住拜泉县内。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秀文与被执行人拜泉县金域时代购物广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现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法院(2016)黑0231民初109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审判员 刘新伟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书记员 岳义龙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