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2327执1124号
裁判日期: 2017-05-02
公开日期: 2017-11-14
案件名称
任运良与克拉玛依市华晟瑞致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木萨尔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克拉玛依市华晟瑞致物流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新2327执1124号被执行人:克拉玛依市华晟瑞致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任运良与被执行人克拉玛依市华晟瑞致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查:被执行人克拉玛依市华晟瑞致物流有限公司不积极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克拉玛依市华晟瑞致物流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