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302执372号
裁判日期: 2017-05-02
公开日期: 2017-06-19
案件名称
晋少强与洛阳欣源国际盛世王城酒店有限公司、河南王城置业有限公司侵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洛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晋少强,洛阳欣源国际盛世王城酒店有限公司,河南王城置业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302执372号申请执行人晋少强,男,住所地:洛阳市老城区。被执行人洛阳欣源国际盛世王城酒店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河南王城置业有限公司。晋少强依据本院(2016)豫0302民初668号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4月1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洛阳欣源国际盛世王城酒店有限公司、河南王城置业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晋少强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洛阳欣源国际盛世王城酒店有限公司、河南王城置业有限公司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豫0302执372号案件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党彤彬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书记员 于磊磊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