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0122执解拘74号
裁判日期: 2017-05-02
公开日期: 2017-05-05
案件名称
张万军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
法院
湟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湟中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青海省湟中县人民法院提 前 解 除 拘 留 决 定 书(2017)青0122执解拘74号被执行人张万军,男,1973年生,汉族,农民。因被执行人张万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17年4月24日决定对其拘留15日,已由公安机关执行。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张万军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已将本案案款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决定如下:提前解除对张万军的拘留。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审判员 梅 丽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书记员 王玲萍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