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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0122执解拘74号

裁判日期: 2017-05-02

公开日期: 2017-05-05

案件名称

张万军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

法院

湟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湟中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青海省湟中县人民法院提 前 解 除 拘 留 决 定 书(2017)青0122执解拘74号被执行人张万军,男,1973年生,汉族,农民。因被执行人张万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17年4月24日决定对其拘留15日,已由公安机关执行。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张万军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已将本案案款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决定如下:提前解除对张万军的拘留。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审判员 梅 丽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书记员 王玲萍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