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024执163号
裁判日期: 2017-05-02
公开日期: 2017-06-05
案件名称
雷永生、湖南省金科建设有限公司合伙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嘉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嘉禾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024执163号雷永生、湖南省金科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雷永生与湖南省金科建设有限公司合伙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湖南省金科建设有限公司自觉将案款给付申请执行人雷永生,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