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11执1001号
裁判日期: 2017-05-02
公开日期: 2017-09-20
案件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执1001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申请执行人闫喜龙申请执行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津0111民初410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