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581刑初365号
裁判日期: 2017-05-02
公开日期: 2017-07-17
案件名称
汤长远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常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熟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汤长远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苏0581刑初365号公诉机关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汤长远,男,1970年12月1日出生于安徽省霍邱县,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安徽省霍邱县。被告人汤长远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6年8月6日被常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5日被羁押),同年9月8日经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常熟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常熟市看守所。常熟市人民检察院以常检诉刑诉〔2017〕38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汤长远犯诈骗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倩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汤长远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汤长远于2016年4月16日至6月20日间,通过虚构订酒有优惠、帮助换酒等事实,多次骗取被害人现金、啤酒,诈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22485元。为证实上述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提交了相关的证据材料,据此认为,被告人汤长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汤长远当庭对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诈骗犯罪事实无异议。经审理查明,2016年4月至6月间,被告人汤长远虚构订酒有优惠、帮助换酒等事实,多次实施诈骗,骗得被害人章某、高某、金某3等人的现金人民币20035元及共计价值人民币2450元的啤酒。具体分述如下:1、2016年4月16日,被告人汤长远在常熟市尚湖镇章某经营的烟杂店内,虚构订酒有优惠的事实,骗得被害人章某现金人民币2845元。2、2016年4月25日,被告人汤长远在常熟市尚湖镇高某经营的超市内,虚构订酒有优惠的事实,骗得被害人高某现金人民币2845元。3、2016年4月30日,被告人汤长远在常熟市虞山镇大义“申连超市”内,虚构订酒有优惠的事实,骗得被害人尚某现金人民币1710元。4、2016年5月2日,被告人汤长远在常熟市尚湖镇戴某经营的烟杂店内,虚构订酒有优惠的事实,骗得被害人戴某现金人民币2640元。5、2016年5月12日,被告人汤长远在常熟市尚湖镇杨某2经营的冷饮批发店内,虚构订酒有优惠的事实,骗得被害人杨某2现金人民币2355元。6、2016年5月12日,被告人汤长远在常熟市尚湖镇“蒋巷车站超市”内,虚构订酒有优惠的事实,骗得被害人周某5现金人民币2845元。7、2016年5月14日,被告人汤长远在常熟市尚湖镇“大河常客隆”内,虚构订酒有优惠的事实,骗得被害人范某现金人民币2845元。8、2016年5月27日,被告人汤长远在常熟市尚湖镇“莲都平价超市”内,虚构订酒有优惠的事实,骗得被害人于某现金人民币1950元。9、2016年6月20日,被告人汤长远在常熟市尚湖镇“学甜商店”内,虚构帮被害人金某3换酒的事实,骗得金某3的原汁麦雪花啤酒、清爽雪花啤酒各50箱,共计价值人民币2450元。2016年8月5日下午,常熟市公安局民警接警后至常熟市尚湖镇冶塘红禾酒业将被告人汤长远抓获。上述事实,有以下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明,本院予以确认:1、被害人章某的陈述笔录,证明其在尚湖镇经营烟杂店,由汤长远帮红禾酒业送酒。2016年4月16日,汤长远说订酒有优惠,力度比较大,其就给了他2845元。但后来没有给其送货。他没有说要先借用货款,如果这么说的话其不会付款。后来听说汤长远到处欠人东西,其就让他写了个借条,想着保险一点,其没有借钱给他。2、被害人高某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其经营超市,由汤长远帮红禾酒业送酒。2016年4月25日,汤长远说订酒有优惠,其就给了他2845元。但后来没有给其送货。其付款给他的时候,他没说钱给谁的,其认为肯定是给老板的。同时,其对被告人汤长远进行了辨认。3、被害人尚某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其经营申连超市,从2016年开始和红禾酒业做生意。2016年4月30日,汤长远说订酒有优惠,其就给他2200元,说好5月15日送货。但后来只送来了20箱酒。其付款给他的时候,他没说钱给谁的,其认为肯定是给老板的,如果他说要拿货款自己用,其肯定不会付款的。同时,其对被告人汤长远进行了辨认。4、被害人戴某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其在尚湖镇经营一家烟杂店,由汤长远帮红禾酒业送酒。2016年5月1日,汤长远说订酒有优惠,第二天其给了他2640元。但后来没有给其送货。他没有说货款要自己先拿来用,如果这么说的话,其不会给他钱的。同时,其对被告人汤长远进行了辨认。5、被害人杨某2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其在蒋巷经营冷饮批发店,由汤长远帮红禾酒业送酒。2016年5月12日,汤长远说订酒有优惠,其就给了他2845元。但后来只送来了20箱酒。他说钱是给老板的,如果不给老板其肯定不给他钱的。同时,其对被告人汤长远进行了辨认。6、被害人周某5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其经营蒋巷车站商店,由汤长远帮红禾酒业送酒。2016年5月12日,汤长远说订酒有优惠,力度很大,其就给了他2845元。但后来没给其送货。他没有说要先借用货款。同时,其对被告人汤长远进行了辨认。7、被害人范某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其经营大河常客隆,由汤长远帮红禾酒业送啤酒。2016年5月14日,汤长远说订酒有优惠,先付款,月底送货,其看力度很大,就给了他2845元。但后来没有给其送货。其付款给他的时候,他没说钱给谁的,其认为肯定是给老板的,如果他说要拿货款自己用,其肯定不会付款的。同时,其对被告人汤长远进行了辨认。8、被害人于某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其从2016年4月开始经营莲都平价超市,由汤长远帮红禾酒业送啤酒。2016年5月27日,汤长远说订酒有优惠,力度很大,先付款,6月2日左右送货,其以为他是老板,就给了他2845元。但后来只送来了35箱酒。同时,其对被告人汤长远进行了辨认。9、被害人金某3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其经营学甜商店,由汤长远帮红禾酒业送酒。2016年6月中下旬,汤长远说可以帮其换酒。6月20日,他过来拉走了100箱酒,但后来没有向其提供啤酒。其以为他在红禾酒业上班,不然肯定不会让他换酒。同时,其对被告人汤长远进行了辨认。10、证人沈某的证言笔录,证明其经营红禾副食品商行,汤长远从2013年来上班,2016年5月上旬说不干了。2016年5月底6月初,客户杨某2要其送酒,其才知道汤长远收了客户的钱,其问汤长远货款在哪,他说自己用掉了,后来陆续又有几个客户向其要货。章某订酒的事情其到案发后才知道,还有高某、申连超市、戴某、冷饮批发、车站商店、大河常客隆、莲都超市这几家店的订酒单子其也没见过。汤长远还骗学甜商店说换酒,卖了酒但没有送新酒给对方。2016年5月以后,汤长远只给其1500元让其给莲都超市、冷饮批发、申连超市发部分货,其就按照他的要求发了货,除此以外,他没有给其货款。11、证人徐某的证言笔录,证明其和沈某共同经营红禾副食品商行,店里销售啤酒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厂家促销,另一种是货到付款。2016年有两次促销,一次是年前的大促销,总价2740元,还有一次是3月中上旬到4月中旬的小促销,总价1182元。客户的啤酒快到期时,跟其商行说,可以免费调换,汤长远处理的话,要跟沈某或其说一声。汤长远在6月份请了近一周的假,后来离职了。12、证人薛某的证言笔录,证明其系红禾酒业业务员,2016年5月就没见汤长远来上班了。有几次其送酒,老板沈某说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结果送到后超市老板说已经付过钱了。6月,其给学甜商店送酒,没多久又去送,其问学甜商店老板酒卖得好快啊,他说是汤长远拿走了一百箱酒去换,其回店里问沈某,沈某说没有这个事情。13、证人周某1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2016年6月,其以比较便宜的价格从汤长远处买了70箱清爽啤酒、30箱原汁麦啤酒,其中原汁麦啤酒快到保质期了。同时,其对被告人汤长远进行了辨认。14、证人颜某的证言笔录,证明2016年6月,其以比较便宜的价格从汤长远处买了40箱原汁麦啤酒。15、证人王某1、冯某、朱某、周某2、周某3的证言笔录,证明其曾通过汤长远在红禾酒业订酒,货款付给了汤长远,老板沈某却说没付。其中,冯某、朱某称汤长远向其提出暂借货款。16、证人吴某4的证言笔录,证明其系华润雪花常熟市办事处的销售主管,红禾酒业负责全部冶塘的区域和部分大义的区域。2016年春节前有一次大组促销,其他促销就没有了。17、证人周某4、邓某、郑某、王某2的证言笔录,证明其曾在红禾酒业进酒,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每年春节前的订购促销,另一种是临时的货到付款。18、证人蒋某的证言笔录,证明其系汤长远妻子,汤长远经济不好,平时有赌博,经常向其拿钱,也不补贴家用。19、证人秦某、金某2、杨某1的证言笔录,证明汤长远经常赌博,经常输,还曾向其借钱。20、订单信息、促销备案、样式,证明红禾副食品商行的订单、促销情况。2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证明常熟市尚湖镇红禾副食品商行的登记信息。22、上班记录、工资说明,证明被告人汤长远在红禾副食品商行工作及工资情况。23、常熟市价格认定中心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证明涉案啤酒的价值情况。24、借条、欠条、说明,证明被告人汤长远欠款的情况。25、银行卡信息、交易明细、个人信用报告,证明被告人汤长远的经济状况。26、抓获经过、发破案经过,证明被告人汤长远的到案经过情况。27、人口信息,证明被告人汤长远的自然身份情况。28、被告人汤长远当庭对上述事实亦作了相应的供述。本院认为,被告人汤长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汤长远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汤长远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应予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汤长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8月5日起至2017年8月4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二、责令被告人汤长远退赔尚未退出的赃款,发还相关被害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审 判 长 陈 洁人民陪审员 金林恺人民陪审员 陈祁梅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书 记 员 高 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