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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昆执字第100-1号

裁判日期: 2017-05-02

公开日期: 2017-11-12

案件名称

辛冰与仇铁军等其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云南省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辛冰,仇铁军,吴鸿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全文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昆执字第100-1号申请执行人辛冰,男,汉族。申请执行人仇铁军,男,汉族。被执行人吴鸿,男,汉族。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4)昆民五初字第96号民事判决书,委托云南百惠勇诚拍卖有限公司对吴鸿、王军名下:座落于昆明市世纪城华春苑6幢3单元3092号房产(房权证官字第:201014625号、2010146**号)、银海领域小区3幢2单元1层102室房产(房产证号:2010664**、共有证号:201066418)、曲靖市前北路16号路桥花园房产(房产证号:2008023**、共有证号:200800907)进行拍卖,第一次、第二次均流拍;后申请人申请第三次拍卖,2017年3月7日委托第三次拍卖,于2017年4月12日如期进行第三次拍卖,王炳尹,身份证号:530127198012130044,以最高价人民币¥1,970,000.00(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柒万元整)的价格竞买银海领域小区3幢2单元1层102室房产(房产证号:2010664**、共有证号:201066418),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高莉,身份证号:430722198007191026,以最高价人民币¥1,280,000.00(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元整)的价格竞买昆明市世纪城华春苑6幢3单元3092号房产(房权证官字第:201014625号、2010146**号),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杨春权,身份证号:530302197910060016,以最高价人民币¥640,000.00(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元整)的价格竞买、曲靖市前北路16号路桥花园房产(房产证号:2008023**、共有证号:200800907),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一、解除座落于:昆明市世纪城华春苑6幢3单元3092号房产(房权证官字第:201014625号、2010146**号)、银海领域小区3幢2单元1层102室房产(房产证号:2010664**、共有证号:201066418)、曲靖市前北路16号路桥花园房产(房产证号:2008023**、共有证号:200800907)的查封,因上述财产处置后无剩余部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其轮候查封一并失去查封效力。二、昆明市世纪城华春苑6幢3单元3092号房产(房权证官字第:201014625号、2010146**号)归买受人高莉所有,身份证号:430722198007191026、银海领域小区3幢2单元1层102室房产(房产证号:2010664**、共有证号:201066418)归买受人王炳尹所有,身份证号:530127198012130044、曲靖市前北路16号路桥花园房产(房产证号:2008023**、共有证号:200800907)归买受人杨春权所有,身份证号:530302197910060016。三、买受人高莉、王炳尹、杨春权可持本裁定书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周西昆审 判 员  张兆龙人民陪审员  朱跃红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书 记 员  杨 斌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