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11执保49号
裁判日期: 2017-05-02
公开日期: 2017-09-07
案件名称
天津华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金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付启增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1执保49号天津华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金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付启增:申请执行人天津市天誉商品混凝土预伴有限公司申请的天津市天誉商品混凝土预伴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本院(2017)津0111民初4080号民事裁定书已执行完毕,于2017年5月2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