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苏0684执1876号

裁判日期: 2017-05-19

公开日期: 2017-08-15

案件名称

陈伟、被执行人殷学忠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1876号申请执行人陈伟、被执行人殷学忠:陈伟申请执行殷学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生效的(2016)苏0684民初4640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03320元及迟延利息人民币630元,本院已立案受理。因被执行人殷学忠未自动履行义务,本院于2017年4月20日扣划殷学忠存款人民币630元,又于2017年5月18日扣划殷学忠存款人民币104770元(其中含申请执行费人民币145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陈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684民初464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结案。请陈伟在接到本通知后及时到本院领取执行款人民币103950元。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