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鲁1329执43号

裁判日期: 2017-05-19

公开日期: 2017-08-11

案件名称

魏某与英某婚姻家庭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临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沭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魏某,英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1329执43号申请执行人:魏某。被执行人:英某。本院在执行魏某与英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对(2015)沭民初字第2795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王青松审判员  姚 宇审判员  李 森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书记员  石学叶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