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0922执755号
裁判日期: 2017-05-19
公开日期: 2017-07-18
案件名称
孙大慰
法院
青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0922执755号申请执行人:孙大慰被执行人:孟昭胜申请执行人孙达慰申请执行孟昭胜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因为以下第一项情形,予以结案。(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二)、裁定终结执行;(三)、裁定不予执行;(四)、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姚者辉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书记员 : 付 林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