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582刑初1314号
裁判日期: 2017-05-19
公开日期: 2017-11-16
案件名称
被告人李圣杨故意伤害案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晋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晋江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闽0582刑初1314号被告人李圣杨故意伤害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8日作出(2017)晋刑初字第1314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案号有误,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一页第三行的“(2017)晋刑初字第1314号”现更正为“(2017)闽0582刑初1314号”。审判员 丁钊珑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书记员 吴陈斌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