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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闽0582刑初1314号

裁判日期: 2017-05-19

公开日期: 2017-11-16

案件名称

被告人李圣杨故意伤害案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晋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晋江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闽0582刑初1314号被告人李圣杨故意伤害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8日作出(2017)晋刑初字第1314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案号有误,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一页第三行的“(2017)晋刑初字第1314号”现更正为“(2017)闽0582刑初1314号”。审判员  丁钊珑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书记员  吴陈斌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