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京0119刑初39号
裁判日期: 2017-05-19
公开日期: 2017-06-02
案件名称
蒋某寻衅滋事罪一案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19刑初39号被告人蒋某寻衅滋事一案,经本院审理,于2017年5月8日作出(2017)京0119刑初39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错误字句,特此补正裁定如下:原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5行“指控被告人蒋某涉嫌犯盗窃罪”。现更正为“指控被告人蒋某涉嫌犯寻衅滋事罪”。原刑事判决书第2页倒数第5行“指控被告人蒋某犯盗窃罪”。现更正为“指控被告人蒋某犯寻衅滋事罪”。本裁定书与被补正的刑事判决书同时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李 双人民陪审员 张树华人民陪审员 耿万利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书 记 员 胡莹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