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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0119刑初39号

裁判日期: 2017-05-19

公开日期: 2017-06-02

案件名称

蒋某寻衅滋事罪一案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19刑初39号被告人蒋某寻衅滋事一案,经本院审理,于2017年5月8日作出(2017)京0119刑初39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错误字句,特此补正裁定如下:原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5行“指控被告人蒋某涉嫌犯盗窃罪”。现更正为“指控被告人蒋某涉嫌犯寻衅滋事罪”。原刑事判决书第2页倒数第5行“指控被告人蒋某犯盗窃罪”。现更正为“指控被告人蒋某犯寻衅滋事罪”。本裁定书与被补正的刑事判决书同时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李 双人民陪审员  张树华人民陪审员  耿万利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书 记 员  胡莹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