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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728执21号

裁判日期: 2017-05-19

公开日期: 2017-12-14

案件名称

杨某与某有限公司平遥支公司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平遥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遥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平遥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728执21号申请执行人杨某。被执行人某有限公司平遥支公司。被执行人张某。关于杨某与某有限公司平遥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郭建中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书记员  董仲科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