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1502民初2392号
裁判日期: 2017-05-19
公开日期: 2017-08-22
案件名称
王某1与孙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聊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1,孙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鲁1502民初2392号原告:王某1,男,1992年01月0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被告:孙某,女,1991年04月0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晓莲,女,1962年02月1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系被告孙某的姑妈。案由:离婚纠纷。因该文书涉及个人隐私原因,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徐泉林二0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书记员 许 宾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