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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502民初2392号

裁判日期: 2017-05-19

公开日期: 2017-08-22

案件名称

王某1与孙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聊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1,孙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鲁1502民初2392号原告:王某1,男,1992年01月0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被告:孙某,女,1991年04月0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晓莲,女,1962年02月1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系被告孙某的姑妈。案由:离婚纠纷。因该文书涉及个人隐私原因,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徐泉林二0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书记员  许 宾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