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23执251号
裁判日期: 2017-05-19
公开日期: 2017-06-06
案件名称
邵阳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徐永喜蒋海娟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邵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邵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3执251号邵阳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徐永喜,蒋海娟: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邵阳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与被执行人徐永喜,蒋海娟计划生育行政征收决定一案,本院依法作出(2017)湘0523行审1号行政裁定书。对申请人作出的邵计生征字[2015]第105077号行政征收决定,准予强制执行。本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徐永喜,蒋海娟缴纳社会抚养费10000元,其余社会抚养费申请人自愿放弃。该案已达到执行目的,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微信公众号“”